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7-62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担保概况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沛县兴蓉”)为保障沛县地
区供排水项目建设,拟向江苏毅达汇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
贷款 2 亿元,借款期限 5 年。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沛县兴蓉 2 亿元借款提供担保。
根据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沛县兴蓉提供贷款担保在董事会审
议权限范围之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保证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6 年 9 月 8 日
(三)公司住址:沛县大屯街道汉景路 1 号地表水厂内
(四)法定代表人:袁本松
(五)注册资本: 45,120 万元整
(六)经营范围: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及相关技术服务;自来水生
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城市市政管道设施建筑;管道工程服务;市政
设施管理;自来水处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水质监测服务及试验分
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沛县兴蓉总资产 94,524.63 万元,总负
债 49,887.71 万元,净资产 44,636.92 万元,利润总额-489.79 万元,
净利润-483.08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沛县兴蓉总资产 95,661.48 万元,总负
债 51,281.58 万元,净资产 44,379.90 万元,利润总额-280.51 万元,
净利润-257.0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沛县兴蓉无对外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与公司的关系:沛县兴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90%
股权,沛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 10%股权。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
债权人:江苏毅达汇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务人: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保证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三)保证范围:主合同债务的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
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
费用。
(四)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担保金额:2 亿元
(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所约定义务的应
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筹措沛县自来水厂建设资金,保
障项目顺利实施。沛县兴蓉目前财务状况良好,项目建成投产后有稳
定的收入来源且具备足够的偿还债务能力,因此本次担保风险较小,
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对沛县兴蓉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
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增加公司额外风
险,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实际担保总额为
68,069.95 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7.60%。公司无逾期、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