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3 证券简称:达刚路机 公告编号:2017-72
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达刚路机:关于召开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0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0月26日~10月27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0月27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
10月26日下午15:00至2017年10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毕原三路10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建西
女士主持。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1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27,122,2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386%。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27,122,215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60.0386%;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共0人。
8、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共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48,4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
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1.1选举孙建西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7,122,21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孙
建西当选。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8,404票,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选举韦尔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7,122,21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韦
尔奇当选。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8,404票,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3选举耿双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7,122,21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耿
双华当选。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8,404票,占
2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4选举唐乾山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7,122,21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唐
乾山当选。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8,404票,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5选举黄笑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7,122,21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黄
笑万当选。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8,404票,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2.1选举房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7,122,21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房
坤当选。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8,404票,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2选举何绪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7,122,21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何
绪文当选。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8,404票,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3选举钟洪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7,122,21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钟
洪明当选。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8,404票,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4选举傅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7,122,21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傅
3
瑜当选。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8,404票,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3.1选举石岳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27,122,21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石
岳当选。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8,404票,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2选举王妍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27,122,21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王
妍当选。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8,404票,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122,2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8,404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122,2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弃权0股;议案获得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8,404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刘瑞泉律师和王树军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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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
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关于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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