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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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04 证券简称:乐视网 公告编号:2017-134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基本情况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或“公司”)董事

会于近日收到董事、总经理梁军先生和高级管理人员高飞先生、张旻翚先生、蒋

晓琳女士、杨永强先生的辞职报告。梁军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申请辞去乐视网

董事、总经理职务,高飞先生、张旻翚先生、蒋晓琳女士、杨永强先生因个人原

因将辞去乐视网副总经理职务,上述人员同时辞去在公司的其他职务,不再在乐

视网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充分尊重上述人员的个人意愿,接受其辞职申请,

并向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诚挚的谢意。

截止本公告发出日,梁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68,120 股,其中高管锁定股数

351,090 股;高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204,440 股,其中高管锁定股数 5,403,330

股;张旻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0 股;蒋晓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664,400 股,其中

高管锁定股数为 498,300 股;杨永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086,286 股,其中高管

锁定股数为 16,564,712 股。

梁军先生、高飞先生、张旻翚先生、蒋晓琳女士、杨永强先生原定任期至

2018 年 10 月 13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

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二)离职

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

其他规定。

在新的总经理到任之前,公司董事会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公司董事会目前

在积极寻找总经理候选人员中,会尽快选定并且按照法定程序尽快进行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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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梁军先生辞职申请自 2017 年 10 月 29 日起生效,其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

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董事会的运作产生影响。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及管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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