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部分股东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7-054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部分股东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促进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
康、稳定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部分股东做出了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蔡永太、董事兼常务副总裁麻秀星、
董事兼副总裁李晓斌、董事尹峻、监事会主席阮民全、副总裁黄明辉承诺:自
2017 年 10 月 27 日起至 2018 年 4 月 26 日止六个月内不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
份。在承诺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公司。
上述 6 位承诺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3,430,38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9.88%。
2、公司 27 位自然人股东叶斌(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刘静颖(董事)、林祥
毅(监事)、林燕妮、郭元强、邱聪、桂苗苗、杨善顺、林秀华、陈鹭琳、林春
升、张波、陈强全、周焰煌、陈震斌、张伯欣、潘夏斌、张百乐、李小生、宋秀
华、乔建伟、陈斌、柯麟祥、彭军芝、沈晓治、卢延东、蔡静承诺:自 2017 年 10
月 27 日起至 2018 年 4 月 26 日止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30,600,666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8.84%。在承诺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其减持股份的全部所
得将上缴公司。
上述承诺充分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股
东对建研集团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将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承诺股东严格
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上市公司董事会保证主动、及时要求违反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部分股东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承诺的相关股东履行违约责任。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