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频三: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0-27 20:36:4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300647 股票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17-066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杜建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通

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

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

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杜建军先生主持,所有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

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

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 2017 年

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实施完毕,且根据激励计划确定的郑

杨、何小鹏等 1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

票,另原激励对象左军因离职而被公司取消获授限制性股票资格,根据公司 2017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人数及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如下: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价格由 12.31 元/股调整为 12.185 元/股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33 名

调整为 115 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300 万股调整为 296 万股,预留 60 万股

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激励对象杜建萍系董事长杜建军先生之妹,激励对象刘卫红系董事长杜建军先生

之妻兄,激励对象刘隽系董事长杜建军先生之妻姐;激励对象李光辉系董事李光耀先

生之弟;激励对象叶伟岸系董事叶伟欣先生之弟;激励对象张光华系董事张正华先生

之弟;董事张魁先生与董事长杜建军先生系一致行动人。

因此,公司董事长杜建军先生以及董事张魁先生、叶伟欣先生、张正华先生、李

光耀先生与部分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

表决。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公司董事会决定 2017 年 10 月 27 日为授予日,授予 115 名激励对象 296 万股限制性

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向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激励对象杜建萍系董事长杜建军先生之妹,激励对象刘卫红系董事长杜建军先生

之妻兄,激励对象刘隽系董事长杜建军先生之妻姐;激励对象李光辉系董事李光耀先

生之弟;激励对象叶伟岸系董事叶伟欣先生之弟;激励对象张光华系董事张正华先生

之弟;董事张魁先生与董事长杜建军先生系一致行动人。

因此,公司董事长杜建军先生以及董事张魁先生、叶伟欣先生、张正华先生、李

光耀先生与部分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

表决。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公司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及

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7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超频三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