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营运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推荐杨立新先
生为公司营运副总经理候选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指导意
见》等有关规定,本人认真审查了上述候选人有关资料并咨询了相关工作
经历,现就上述人员作为公司营运副总经理候选人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经审阅上述营运副总经理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向其
他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均未发现其有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
2、审查了上述营运副总经理候选人以往的工作经历和工作表现,均
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根据公司提名委员会提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
同意杨立新先生为公司营运副总经理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暴福锁 陈国伟 罗妙成 郑学军 郑新芝 吴怡
2017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