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可提高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周友梅 汪莉 赵定涛
2017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