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8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预案尚需
提交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实现净利润
733,362,270.6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00,449,812.60元,因母公司盈余公积余额已
超公司总股本的50%,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截至2016年12月31日,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70,006,945.32元。2017年1-9月(未经审计),公司实现
净利润553,827,086.9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43,699,958.97元;截至2017年9月30日,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412,783,811.54元。
2016年5月,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
报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并于2017年4月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
因当时发行工作正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5号)第十七条之规定,为保证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顺利实施,经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
进行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终止,为维护公司股东的权益,积极回
馈投资者,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拟以公司截止2017年9
月30日总股本767,523,000股,扣除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2,000股,即
767,511,000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
金股利460,506,6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
规定。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