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海马汽车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
度,对公司提供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一)和关于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的议案(二)进行认真审阅后,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协议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的,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
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董事会本次对关
联交易事项议案的通过。
独立董事:贾绍华 孟兆胜 杜传利
2017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