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跃科技: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及将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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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及将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跃科技”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就康跃科技第三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及将项目剩

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

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康跃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77号)核准,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4]273

号”同意,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164,032,80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后 ,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38,485,497.00元。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实施了验证,并由其出具和信验字(2014)第050008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

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

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长城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寿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市支行于 2014 年

8 月 18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开

设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

证专款专用。

二、关于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及将项目剩余尾款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情况及意见

(一)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

情况

1、拟终止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披露,“技

术中心扩建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667.84万元。本项目原计划在公司技术中心的

现有基础上,新增实验室建筑面积880㎡,新增设计开发软件6套、实验设备7台

(套)、附属设备10台(套)、试制加工设备2台(套)、检测设备1台(套)。

项目建成后,将在公司现有的研发成果、技术优势和技术积累的基础上,进一步

提升企业研发水平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截止2017年9月30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2,551.36万元,主要为试验、检测

等设备款。该项目投资进度为70%,剩余募集资金1,068.75万元(含利息收入和

手续费)。

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

对项目部分投资环节进行了调整优化,放慢了技术中心扩建项目的建设进度,下

调了部分设备的引进数量,并通过科学的工艺技术、产品设计平台的改进,提高

了部分技术研发能力,减少了项目总开支,目前通过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公司的

研发水平进一步增强,从而促进公司的创新能力的提升。

公司结合市场发展形势和实际情况,拟终止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068.75万元及后续利息(实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

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

(1)在产品实验方面,逐步建立了设备保养标准化、实验操作标准化流程、

台架标定标准化流程、台架安装标准化流程,台架稳定性逐步增强,使用寿命逐

步提高,实验效率大幅度提升,设备已基本满足产品设计开发需求,从而减少试

验设备投入。

(2)在产品研发方面,叶轮、涡轮及轴系设计验证已趋于完善,实验数据

库平台已搭建完成,从而减少试验设备及优化软件的投入。

(3)通过优化供应链,在确保成本、质量、交付、服务的前提下,让供应

商承担部分验证,从而减少了实验设备的投入。

基于以上原因,拟终止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剩余募

集资金及后续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能够充

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

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投项目“涡轮增压器扩

产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后续利息 3,267.30 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6 年 5 月 11 日,公司将涡轮增压器扩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3,240.05 万

元及 27.25 万元利息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银行账户。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涡轮增压器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项目尾款及利息 386.58 万元。

鉴于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审议并通过终止募投项目“涡轮增压器扩产项

目”,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将上述项目剩余尾款及

利息 386.58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公司承诺

在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及将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前 12 个月内,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在本次终止部分募投

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及将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公司

承诺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及将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及将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终止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1,068.75

万元及后续利息(实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全部

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将“涡轮增压器扩产项目”剩余尾款及利息 386.58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意见

长城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已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及其他相关资料,认为:本

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及将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减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

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终止部分募投

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及将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通过公司董事

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规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待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保荐机构同意康跃科技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及

将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

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及将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 梅 史金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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