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公司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关于所属公司转让华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现就本次所属公司转让华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昇资管”)100%股权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转让华昇资管 100%股权关联交易事项,将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公司能源
主业,精简非实业投资,有利于将公司资源更多地配置到能源主业,实现能源产
业升级。本次关联交易方案公平、合理,并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
计和评估机构进行了审计与评估;目标股权转让价格按照不低于评估价值的原
则,以其最终的评估值为依据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事项,并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之签
字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
(王春华) (戴武堂) (常胜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