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 2017-056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瑞华
2017 年 10 月 27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
2017 年 2 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任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 2017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
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12 月、2017 年 1 月受到行政处罚(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6]8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 号),财政部、证监会决定:自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第二次行政处罚之日起暂停承接新的证
券业务;2 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根据核查情况,财政部、证监会做
出是否恢复其承接新的证券业务的决定。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被暂停承接新业务,整改结束后能否通过相关部门核查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取
消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整改
工作核查情况及处理决定的通知》(财会便[2017]12 号),财政部、证监会同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2017 年 4 月 7 日起恢复承接新的证券业
务。
本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提供相关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公司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的审核和评
价,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
控制审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具备高水准的履职能力,同意公司聘任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
将《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