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17-014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
事发出;会议资料于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以现场方式在上海市福州路 666
号华鑫海欣大厦 18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龙海彧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
报告》全文。
经过全体监事会成员对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认真研读和审
核,监事会对该报告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的
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
求进行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