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作为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和要
求,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和资料,现就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
见:
1、公司新增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计划确定,符合“公平、
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
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之董事签署页)
黎 志 郑 斌
杨丽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