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作为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
指引》、《公司章程》和《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和要求,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和资料,现就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以下
独立意见:
在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前,我们对该议案进行了审阅,此关联
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项目建设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
股东的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之董事签署页)
黎 志 郑 斌
杨丽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