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 2017-081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暨
公司股票暂不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重工”)因筹划重
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31日起停牌,并因相关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14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停牌期满1个月,
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编号:临2017-039),
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30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满2个月,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披露了《重大资产
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编号:临2017-053),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
31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满3个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及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披露了《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编号:临2017-071),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
年8月31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停牌期满4个月,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披露
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编号:临2017-076),申请公司股票
自2017年9月30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披露《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
2017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议案,并于2017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和文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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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要求,公司在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后,上海证
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将暂
不复牌,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且公司予以回复后,公司将及时履行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规定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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