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通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媒体 2017-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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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31 证券简称:宝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6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 年 10 月 27 日上午 9 点 30 分,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宝通科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在公司三楼

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会议通知

已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以直接送达、短信及电邮送达等方式送达全部董事。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志方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审议,以记名投票和通

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度第三季度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

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宝通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宝通工程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上被担

保的控股子公司宝通工程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上述担

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持有宝通工程 57%的股权,并由公司委派人员出任其董事长、财务负责

人,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且行业发展成上升趋势。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

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为了进一步支持宝通

工程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董事会一致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安排后续协

议的签署。

议案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宝通工程技术服务有

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

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制订后的《投资

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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