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煤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7-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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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17-047

公司债券代码:122381 公司债券简称:14 安源债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

章程的通知》和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

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实际,

拟对《公司章程》涉及相关内容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说明

第一条 为维护公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下简称《公司法》)、 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

法》(以下简称《证券 若干意见》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新增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的 增加本

规定,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 条,原第

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 十一条

分。公司坚持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 顺延为

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 第十二

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 条,后续

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 序号相

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推动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组织 应顺延。

化、制度化、具体化。

新增第五章 第五章 党的委员会 第四章

第九十七条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1名,其他党委成 股东和

员若干名。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设立主 股东大

抓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 会之后

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 增加一

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 章,即第

入党委。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 五章 党

第九十八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 的委员

规履行职责: 会,后续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章节条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省国 款序号

资委党委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均相应

(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 顺延。

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上级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考察并提

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

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3)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4)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

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

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

监督责任;

(5)党委职责范围内其他有关的重要事项。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

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 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

则,以确保董事会的工 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董 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

事会议事规则作为章程 东大会批准。

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

股东大会批准。

除上述修订、补充条款外,现行《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章节条款序号

相应进行调整。

本议案经公司第六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定。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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