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3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
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
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了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同时还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张贴了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
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6 日。在公示
期限内,公司员工对激励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向公
司监事会进行反馈,监事会则需对相关反馈情况进行统计。在公示期限内,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1、激励对象名单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公司及公司控制的下
属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
6、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综上所述,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
法、有效。
特此说明。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