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4 证券简称:友讯达 公告编号:2017-039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10月26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现将具体内容介绍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
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2017年1月1日
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
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按照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
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
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对
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上述会计
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
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
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
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2017年1-9月利润表项目 影响金额(元) 备注
其他收益 18,637,634.78
营业外收入 -18,637,634.78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修订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净损益亦无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专项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
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
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
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过审核,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对会计政策变更,使
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利
润总额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