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泰实达 公告编号:2017-094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23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
2、本次董事会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院 23
号楼孵化加速器大厦 305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电话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采取现
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苏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北京易净优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的议案》
北京易净优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净优智”)系恒泰实达控股
子公司。易净优智成立于 2015 年 1 月 14 日,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
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环境保护产品及智能家居产品的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家
用电器、日用品;产品设计;委托加工自行开发后的产品、家用电器、日用品。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营业期限至 2045 年 1 月 13 日。
截止目前,易净优智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股权比例
(万元)
1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30 53%
2 刘钢 150 15%
3 朱迪龙 100 10%
4 卢山 70 7%
5 陈曲 50 5%
6 李振 50 5%
7 满新宇 50 5%
合计 1000 100%
恒泰实达与易净优智股东满新宇协商一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
容为:满新宇将其持有的易净优智 5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恒泰实达,此次股权转
让价格参照第三方机构对易净优智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审计结果,并由转让方
和受让方协商,其中已缴纳的 10 万元出资额对应股权以 0.4 元/出资额的价格转
让,支付价格 4 万元,未缴纳的 40 万元出资额对应股权以 0 元的价格转让,支
付价格 0 元,股份转让支付价格总计 4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中,易净优智股东朱
迪龙、刘钢、李振、陈曲、卢山共五人确认放弃优先认购权,且放弃优先认购权
的决定是无条件的和不可撤销的。恒泰实达在受让前述股权后,应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以货币形式向易净优智缴纳未实缴的出资 40 万元,价格为 1 元/出资
额,即再向易净优智实缴 40 万元人民币。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易净优智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股权比例
(万元)
1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80 58%
2 刘钢 150 15%
3 朱迪龙 100 10%
4 卢山 70 7%
5 陈曲 50 5%
6 李振 50 5%
合计 1000 100%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
划及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