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056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以书面及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吴干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锅
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
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了《关于公司拟以现金收购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0.10%股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审议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
的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0.10%股权。
本次收购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
报告为依据,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并报无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后
确定,基准日为 2017 年 8 月 31 日,价款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鉴于本次收购资产
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因此无法确定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待审计、评
估工作完成后,公司监事会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需要经
过无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吴干平、何方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
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半数以上,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