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提交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相关监管规定。同意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黄毅、李光一、袁树民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独立董事签字页(本页无正文)
黄毅:
李光一:
袁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