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5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10月27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27日(星期
五)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17年10月26日(星期四)15:00至2017年10月27日(星期五)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7年10月20日。
3、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春建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3人,代表股份数量
514,466,8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2.17%。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公司股份514,417,536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32.16%;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公司股份49,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1%。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会议,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
3、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齐群律师、高孟非律师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子议案采用累积投
票制逐项表决);
1.01 选举王维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514,466,83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同意49,3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1.02 选举许晓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514,466,83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同意49,3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1.03 选举杜秉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514,466,83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2
100.00%;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同意49,3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1.04 选举李春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514,466,83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同意49,3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1.05 选举唐治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514,466,83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同意49,3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1.06 选举董成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514,466,83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同意49,3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子议案采用累积投票
制逐项表决)
2.01 选举张黎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514,466,83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同意49,3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2.02 选举姜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514,466,83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同意49,3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2.03 选举高倚云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514,466,83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同意49,3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本议案子议案采用累积
投票制逐项表决)
3.1 选举任勇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514,466,83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同意49,3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3.2 选举赵显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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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514,466,83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同意49,3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群、高孟非。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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