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控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0-2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高升控股 公告编号:2017- 68 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 年 10 月 27 日,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6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33.6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

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

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1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

1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

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4、2016 年 1 月 19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6 年 1 月

20 日。

5、2017 年 5 月 1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6、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原因、

数量及价格

1、回购原因与数量

激励对象宋韶颍、郑飞龙、刘歧、雷家军、邝文琳、胡雪梅6人

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规定,上述6人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激励

对象宋韶颍、郑飞龙、刘歧、雷家军、邝文琳、胡雪梅6人已获授但

2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33.60万股。

2、回购价格和回购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

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0.87元。同时规定,

公司按该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价格为授予价

格,但根据该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由于公司实施以上

限制性股票期间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等事项,所

以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每股10.87元。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

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注销/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

510,817,668股,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回购注销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20,152,860 43.07 -336,000 219,816,860 43.03

高管锁定股 223,339 0.04 223,339 0.04

首发后限售股 217,612,521 42.57 217,612,521 42.60

股权激励限售股 2,317,000 0.45 -336,000 1,981,000 0.3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91,000,808 56.93 291,000,808 56.97

三、总股本 511,153,668 100.00 -336,000 510,817,668 100.00

注:本次变动前的总股本为注销激励对象范磊后的数量,具体内

容请参见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四、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

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

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最大价值。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对于本次已回购注销部分权

3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益对应的股份支付费用不再确认,具体费用以公司年审会计师审计确

认后为准。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股权激励备忘录 1-3 号》及公司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持续发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核实意见

监事会对注销股票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

为: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及公司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

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七、律师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事项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

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注销部分

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尚需

就本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事宜办理相关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

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4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5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高升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