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17-057
债券代码:122306、122347 债券简称:13 太极 01、13 太极 0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拟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
43,675万元。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后及时、足额归还到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无锡
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1338号)批准,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极实
业”)向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太极实业十一科技员工持股计划、无锡
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和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414,859,436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065,999,991.28元,扣除含税承销费人民币9,854,819.96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收到募 集资 金人 民币 2,056,145,171.32元, 另扣除 其他 含税 发行 费用人 民币
4,191,095.40 元 后 , 公 司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051,954,075.92元。
本次募集资金于2017年1月13日到账,由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7]B007
号”《验资报告》。
2017年2月12日,公司连同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实行募
集资金专户存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鉴于本次募集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
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及十一科技项目子公司,2017
年2月21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公司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增资十一科技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对十一科技进行单方增资。
2017年3月23日,前述增资款已划付到十一科技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由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苏公W[2017]B043号”《验资报告》。
2017年3月30日,公司、十一科技连同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实
行募集资金专户存管。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之前,不存在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拟投 已累计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入总金额 集资金总额 工程进度(%)
(万元) (万元)
1 象山25MW光伏发电项目 18,000.00 13,971.56 77.62
2 巩义一期40MW光伏发电项目 35,051.00 25,678.87 73.26
3 乌兰察布50MW光伏发电项目 43,675.00 0.00 0.00
4 红牧二期30MW光伏发电项目 10,816.00 10,592.46 97.93
5 九十九泉20MW光伏发电项目 9,121.00 8,120.78 89.03
6 巴音二期35MW光伏发电项目 17,703.00 16,251.13 91.80
7 胜利20MW光伏发电项目 8,004.00 1,979.28 24.73
8 巴拉贡10MW光伏发电项目 4,353.00 3,015.76 69.28
9 高新技术工程中心 20,000.00 16,064.18 80.32
10 补充标的公司运营资金 43,277.00 43,277.00 100.00
合计 210,000.00 138,951.02 /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账户余额为665,411,180.07元
(含利息、收入等)。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
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以不超过43,67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十一科技补充
流动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十一科技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十一科技将及
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意
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3,675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及时、足额将该部分
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上市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该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基于以上情况,中德证券同意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完相关程序
后,使用不超过43,675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3,675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未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3,675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8 日
报备文件
(一)太极实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太极实业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
意见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