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恒运A:关于广州恒运热力有限公司参与国企联合基金的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巨潮网 2017-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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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17—054

债券代码:112225 债券简称:14 恒运 01

债券代码:112251 债券简称:15 恒运债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恒运热力有限公司参与国企联合基金的关

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说明

公司于 10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广州恒运热力有限公司参与

国企联合基金的关联交易公告》,现对其中“三、关联交易标的

基本情况”部分关于基金的会计核算方式及“八、其他”部分关

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其他内容不变。

补充完善后的内容如下:

特别风险提示

广州恒运热力有限公司(简称“恒运热力”)本次参与广州开发

区国企联合基金(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准,简称“国

企联合基金”)存在以下风险:

1.审批时间风险

保监会目前已经对保险公司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实施窗口指导,要

求保险公司出资和其他各方出资比例不得高于 3:2。预计该指导意

见将于近期实施,建议尽快推动基金设立相关工作,确保在此窗口指

导实施前完成基金设立、提款等事项。此外,因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

1 / 18

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开发区金控”,原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广

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高新区集团”,原广州开发区工

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因此,公司参与本项目属于关联

交易,仍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2. 投资主体无法落实

本项目拟由广州恒运热力有限公司投资,目前广州恒运热力有限

公司尚未更改经营范围,未增资,投资主体可能无法落实。

3.经营管理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进行投资时,如出现判断有误、获取信息不全、对

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等情形时,可能对基金的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4.法律与政策风险

在基金存续期限内,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

产业政策的调整,以及政府对金融市场、市场宏观调控和监管政策的

调整,可能会影响基金财产安全及收益。基金可能因法律法规、监管

政策及监管机关禁止或限制本基金项下财产管理运用方式等原因无

法成立或运作。

5.市场风险

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存在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

利率波动等风险,可能会影响基金收益的实现,增加基金的投资风险。

6.信用风险

基金收益的实现须依赖于相关当事方签订的各交易文件的正常

履行。由于本基金牵涉的合同当事人较多,任一当事人因任何原因不

2 / 18

履行其与管理人签订的相关协议项下的义务、保证和责任时,均可能

导致本基金财产遭受损失。管理人和托管人并不保证各合同当事人能

够完全履行相关协议或遵守相关法规。

7.项目公司经营风险

如项目公司经营管理不善而导致利润减少或资产价值降低,可能

会影响本基金财产的收益水平。基金管理人主要将通过债权投资或国

企回购股权等方式规避该风险。

8.项目公司信用风险

如项目公司因任何原因未按约定履行其在交易文件项下的还款

义务,可能给本基金财产造成损失。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7 年 10 月 19 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广州恒运热力有限公司参与广州开发区国企联合发展基金

的议案》。 同意:

1.广州恒运热力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 4 亿元参与广州开

发区国企联合基金(该基金规模不超过 30.1 亿元,具体以工商部门

核准为准),担任有限合伙人之一。同时,广州开发区国企联合基金

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子基金——国寿广州价值创新园区投资基

金(该基金规模不超过 100.1 亿元,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2.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本次参与国

企联合基金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种协议文件、证照办理、落

3 / 18

实投入资金等。

3.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公司及下属企业发展需要,通过公司或

广州恒运热力有限公司以不超过 6.8%利率向国企联合基金之子基金

国寿广州价值创新园区投资基金(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名称

为准)融资不超过 16 亿元人民币。

由于合作方之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开发区

金控”,原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

称“高新区集团”,原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

股东(分别持有本公司 26.12%、13.47%股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了该关联

交易,并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郭晓光先生、陈福

华先生、杨舜贤先生、钟英华先生、杨忠东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经

6 名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通过(非关联董事郑建平先生因个人原因未

参与表决)。此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

关系的关联方开发区金控、高新区集团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

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合作方)基本情况

4 / 18

广州开发 知 识 城

广州开发区 广 州 开 发 科学城(广 广 州 开 发

区产业基 (广州)

城市发展基 区 交 通 投 州)投资集 区 投 资 集 广州高新区投资

相关方 金投资集 投 资 集 团 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发

金管理有限 资集团有 团有限公 团有限公 集团有限公司(高

名称 团有限公 有 限 公 司 区金控)

公司(开发区 限公司(开 司(科学城 司(开发区 新区集团)

司(开发区 (知识城

城发基金) 发区交投) 集团) 投资)

基金) 集团)

广州开发区产

业基金投资集

主要股 团有限公司持 广州开发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开发区

东持股 股 95%,广州世 国有资产监 国有资产监 国有资产监 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

管委会持股 管委会持股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持股 100%,为

情况和 星投资有限公 督管理局持 督管理局持 督管理局持 监督管理局持股

100%,为实际 100%,为实际 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 司持股 5%。广 股 100%,为 股 100%,为 股 100%,为 100%,为实际控制人

控制人 控制人

制人 州开发区管委 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

会为实际控制

人。

关联关 关联方(持有本公司

非关联方 非关联方 非关联方 非关联方 非关联方 非关联方 关联方(持有本公司 26.12%股权)

系 13.47%股权)

广州中新广

广州中新广州 广州中新广 广州市经济 广州经济技 广州经济技

州知识城九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 239 号广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住所 知识城九佛建 州知识城九 技术开发区 术开发区科 术开发区志

佛建设路333 州总部经济区 A1 栋 8 楼 开发大道 233 号

设路 333 号自 佛建设路 333 号218室 东区连云路 2 学 大 道 237 诚大道 302

5 / 18

编 374 室 号 自 编 353 号 6-8 楼 号 1101 房 号融汇大厦

室 15 楼

企业性

国有控股 国有独资 国有独资 国有独资 国有独资 国有独资 国有独资 国有独资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 239 号广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注册地 —— —— —— —— —— ——

州总部经济区 A1 栋 8 楼 开发大道 233 号

主要办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 239 号广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 —— —— —— —— 州总部经济区 A1 栋 8 楼 开发大道 233 号

公地点

法定代

杜海峰 杜海峰 沈群 洪汉松 郭杰锋 陈福华 钟英华 许鸿生

表人

注册资 10,000 万元人 20,000 万 元 200,000 万 元 41,800 万 元 60,296.679

707,800 万 566,239.7496 万 271,730.98 万

本 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4万

税务登

—— —— —— —— —— —— 914401167124402906 91440101190671576K

记证号

投资管理服 城市轨道交 企业自有资 企业自有资 贸易代理; 投资管理服务;企业

投资咨询服

务;投资咨询 通;公共电汽 金投资;工程 金投资;企业 商品批发贸 管理服务(涉及许可

务;股权投资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总部管理;资产管理(不

主营业 服务;企业管 车客运;公路 环保设施施 总 部 管 理 ;; 易(许可审 经营项目的除外);

管理;受托管 含许可审批项目);投资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服

务 理咨询服务; 旅客运输;公 工;建筑工程 房地产开发 批类商品除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

理股权投资基 务。

受托管理股 路工程建筑; 机械与设备 经营;自有房 外);房地产 屋建筑工程施工;房

金;股权投资。

权投资基金; 公路养护;城 租赁;工程总 地产经营活 开发经营; 屋租赁;房地产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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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 市轨道桥梁 承包服务;房 动;房屋租 自有房地产 服务;自有房地产经

工程服务;铁 地产开发经 赁;场地租赁 经营活动; 营活动;物业管理;市

路、道路、隧 营;房屋建筑 ( 不 含 仓 建筑物拆除 政公用工程施工等。

道和桥梁工 工程施工;市 储);物业管 等。

程建筑;城市 政公用工程 理等。

及道路照明 施工。

工程施工等;

一、历史沿革:于 1998 年 11 月成立,注册资本 一、历史沿革:于

3 亿元,前身为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2005 1984 年 8 月成立,前

年后,探索利用金融衍生工具为开发区经济建设 身为广州开发区工业

融入资金的方式,发挥资本撬动效应和辐射带动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历史沿

作用,打造科技金融服务创新、基础能源、园区 (前身为广州经济技

革、主

建设及运营、文化体育创意四大业务平台。2014 术开发区工业发展总

要业务

—— —— —— —— —— —— 年,确定了“通过市场化机制进行改革,增强核 公司)。1993 年 9 月,

最近三

心竞争力,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公司” 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和

年发展

的改革思路。2016 年,区管委会明确凯得公司 发起人的恒运热电股

状况

定位为“科技金融、科技园区与资本运营创新服 份有限公司股份在深

务提供商”。2016 年 7 月 8 日,凯得公司下属二 交所。2003 年 6 月,

级企业广州凯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称“凯得金控”)完成股份制改造并正式揭牌。 工业发展总公司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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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根据管委会关于部署,以凯得公司为 登记为“广州开发区

主体,组建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简称“开发区金控”),定位为现代金融、科技 2004 年 9 月公司兼并

园区与资本运营创新服务提供商,重点培育债权 重组广州经济技术开

类与股权类综合金融服务业务。 发区永和发展总公

二、主要业务包括:金融及资本运作、科技企业 司。2004 年 12 月变

投资、科技金融产业园区三大业务。 更登记为“广州开发

三、近三年发展状况: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 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

开发区金控净资产为 197.92 亿元。 公司”,并成立广州开

1.金融及类金融业务:截至 2017 年 6 月底,开 发区工业发展集团。

发区金控及子公司共发起设立 10 支基金,基金 2014 年 1 月公司增资

总规模 82.53 亿元,实际到位资金规模 40.45 8.5 亿元,注册资本

亿元(其中开发区金控出资 7.65 亿元),各基金 达到 199298.74 万元

合计投资项目 109 个(不含新兴产业基金出资设 人民币。 2017 年 8

立基金 2 个),累计投资额 33.4 亿元(不含新兴 月,公司名称由“广州

产业基金参股设立基金出资金额 3.13 亿元)。 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

截至 2017 年 6 月底,开发区金控旗下凯得融资 有限公司”变更为“广

担保公司为近 400 家企业累计提供融资担保服 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

务金额超 50 亿元,凯得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 限公司”,注册资本变

贷款超 600 笔,累计贷款超 15 亿元;股权交易 更 为 271730.98 万

8 / 18

中心累计挂牌超 5000 家,实现融资和流转交易 元。

金额超 1000 亿元;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累计交易 二、主要业务包括:

近 2000 笔,实现交易金额超 6 亿元。 物业投资与经营管

2、重大科技项目投资情况: 理、实业投资、房地

(1)科技企业投资 产投资、招商引资、

开发区金控通过直接股权投资或子基金投资科 园区开发与建设、项

技型企业超 120 家。 目管理、酒店、文化

(2)重大科技项目投资 体育与旅游服务等。

2012 年以来,开发区金控下属企业凯得科技公 三、近三年发展状况:

司代表管委会出资,与韩国 LGD 公司共同投资第 2015 年 末集 团公司

8.5 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项目(即 LG 面板 的 总资产 约为 91.4

项目),项目总投资 40 亿美元。该项目由于 2014 亿元,净资产约为

年 9 月正式投产。 32.6 亿元,实现营业

2017 年 10 月,开发区金控下属企业凯得科技公 收入 2.73 亿元,实现

司代表管委会出资,与韩国 LGD 公司签订 LG 新 净利润 2.34 亿元;

项目的合作协议,共同建设总投资达 460 亿元的 2016 年 总 资 产

显示面板生产线。本项目已于 2017 年 3 季度开 1,050,938.53 万元,

工建设。 净 资 产 333,810.34

2017 年 3 月,开发区金控下属企业凯得科技公 万元,实现主营业务

司代表管委会出资,战略参股百济神州生物药业 收 入 73,446.79 万

9 / 18

有限公司,与百济神州公司合作建设单克隆抗体 元 , 净 利 润

类生物药品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 22 亿元。 21,420.22 万元;

3.科技园区建设运营情况: 2017 年上半年,总资

开发区金控在开发区管委会的支持下,建设和运 产 127.09 亿元,净资

营了孵化器(创新大厦、创意大厦、创新基地)、 产 37.24 亿元,实现

加速器和总部经济区等约 150 万平方米园区物 主营收入 16,381.12

业。同时,联合银行等金融机构及自身金融/类 万元。

金融业务,为园区内企业提供股权投资、小额贷

款、融资担保、挂牌交易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2016 年

1,173,470,629.86

度营业 —— —— —— —— —— —— 3,069,886,407.41 元

收入

2016 年

度净利 —— —— —— —— —— —— 716,287,283.68 元 333,899,291.72 元

2017 年

9 月 30 (暂无 9 月底数据)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净 369628 万元(不含乙

—— —— —— —— —— ——

日末净 资产为 197.92 亿元。 丰、东诚)

资产

10 / 18

其中,开发区城发基金为本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负

责基金运作与管理。

此外,国企联合基金之子基金——国寿广州价值创新园区投资基

金(暂定名,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的出资方——国寿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机构名称 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寿投资)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100%)

成立时间 1994 年 06 月 01 日

注册地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7 号第 11 层

法定代表人 王思东

主要投资领域 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

关联关系

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

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参与各方均以现金出资。

2、标的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广州开发区国企联合发展基金(暂定名)

法律形式 有限合伙制

基金规模 30.1 亿元

注册地 广州开发区

基金存续期 15 年+1 年(延长期)或 13 年+1 年(延长期)

出资进度 基金管理人发出《缴款通知书》后 2 日内一次性缴清

保险资金不限制的领域均可投资,主要投向产业园区建设、基

投资领域

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发展、新兴产业项目股权等领域

投资区域 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 80%投资于广州开发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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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式 股权投资为主,也可采取股权+债权的方式

投资决策 投决会3人,由开发区城发基金及外聘专家组成,一人一票,

委员会 2/3票通过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 开发区城发基金(认缴 0.1 亿元)

管理费 存续期内按实缴的 0.05%/年收取(暂定)

会计核算方式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资金托管行 符合资质要求的商业银行

1.国企联合基金实缴出资设立子基金后,按年向各合伙人支付

红利;

收益分配机制

2.国企联合基金到期后向各合伙人一次性返还本金以及按照

出资比例分配超额收益。

各合作方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企业名称 认购普通合伙份额 认购有限合伙份额

开发区基金 0 5

开发区交投 0 5

科学城集团 0 5

高新区集团 0 4

恒运热力 0 4

开发区金控 0 3

开发区投资 0 3

知识城集团 0 1

开发区城发基金 0.1 0

合计 0.1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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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联合基金设立后,其作为母基金拟发起设立价值创新园区基

金,总规模 100.1 亿元,落户开发区。具体情况如下:

价值创新园区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国寿广州价值创新园区投资基金(暂定名)

法律形式 有限合伙制

基金规模 100.1 亿元,实行认缴制

注册地 广州开发区

10+5 年(投资期 10 年,退出期 5 年)或 8+5 年(投资期 8 年,退出

基金存续期

期 5 年),具体以协议为准

出资进度 根据项目投资进度分期到账

保险资金不限制的领域均可投资,主要投向园区建设、基础设施建

投资领域

设、城市更新改造、新兴产业项目股权投资等

投资区域 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 60%投资于广州开发区内项目

投资方式 股权投资、股权+债权或其他与区属国企商议认可的模式

投资限制 单个项目投资额最高不超过基金总资产的 30%

投资禁止 禁止投资于房地产、一级土地开发、二级市场股票等业务

LP1 国寿投资(认缴 70 亿元)

LP2 国企联合基金(认缴 30 亿元)

投资决策 投决会3人,由区国资局、开发区城发基金与外聘专家各1人联合组

委员会 成,一人一票,2/3通过的原则。

投资顾问 投顾会3-5人,由国寿投资(主导)、开发区基金组成,主要负责对

委员会 拟投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不参与经营决策。

基金管理人 开发区城发基金(认缴 0.1 亿元)

投资期按实缴出资额的 0.5%/年,退出期按未退出金额的 0.5%/年

管理费

(暂定)

资金托管行 华夏银行开发区支行

托管费 具体与华夏银行商定

会计核算方式 投资具体项目时,采取股债联动的方式。若采取债务方式,将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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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余成本计量;若采取股权方式,将结合投资的具体持股比例、是

否控股或重大影响以及持有目的等情况,再决定具体的核算方式(成

本法、权益法或公允价值三者之一)。

1.LP1 按年收取固定收益(投资期按实缴资本采取每年支付红利的方

式,退出期采取等额本息的支付方式),预计为 6.0%/年以下(具体

收益分配机制 以协议为准);

2.LP2 存续期内均按年收取固定收益,利率水平与 LP1 一致,并于基

金到期后一次性支付本金。

退出方式 区属国企溢价回购等

储备项目 已储备区内项目 16 个,计划投资额合计 111.14 亿元

各出资人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出资人名称 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备注

国寿投资 LP 70 69.93% 资金落实中

国企联合基金 LP 30 29.97% 优先于国寿投

开发区城发基金 GP 0.1 0.01% 资或同步到位

合计 100.1 100%

价值创新园区基金总规模为 100.1 亿元人民币,采用有限合伙

制,由国寿投资和国企联合基金担任本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开发区城

发基金担任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整体运营模式如下:

基金运营架构

14 / 18

该基金采取如下增信保障措施:

(1)LP2(国企联合基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本金晚于 LP1(国寿

投资)所持有的基金份额退出。

(2)广州开发区国有企业开发区金控和开发区投资在基金设立

时签署《远期回购协议》,承诺在基金到期后对国寿投资持有的基金

份额未退出部分按照本金加未支付利息购买。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署交易协议,公司经营班子将根据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授权办理此次关联交易的相关工作。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1、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做大金融板块、实现产融结合

15 / 18

近年来,公司先后投资广州证券、宜春农商银行、以琳生物创投

等金融企业,并正在筹备发起设立信用保证保险公司,金融板块的搭

建已具雏形,公司具备了较好的投资理念,积累了丰富的金融投资经

验,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进一步加大金融板块的投

入,参与国寿广州价值创新园区投资基金,实现产融结合打下了良好

基础。

2、有利于公司整合产业资源、做大主业板块及 NEM 产业

国寿广州价值创新园区投资基金存续期约为 10 年以上,主要投

向 IAB/NEM 等重大新兴产业、产业园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

新发展、新兴产业项目股权等领域。公司参与上述项目,在“紧货币”、

“严监管”的金融大环境下,可为公司在“新能源、新材料、9F 机

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融资租赁”等领域的投资提供中长期且稳定

的资金支持,促进公司发展壮大。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一方面,恒运热力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4 亿元认购参与国企联合

基金,并按 1:4 比例能从价值创新园区基金(子基金)融资 16 亿元,

资金成本约为 6.8%。其中,8 亿元以借款方式供恒运项目使用,主要

投向电力及新能源、节能环保、房地产及基础设施、3C 产业链(电

脑、通讯和消费电子)、装备制造产业链、汽车产业链;剩余 8 亿元

则视恒运热力发展需要另行安排。

另一方面,恒运热力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4 亿元,每年可获得年

化 6%的固定收益;同时享受基金的超额收益分成,待基金到期后,

16 / 18

国企联合基金会向各合伙人一次性返还本金以及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超额收益。

六、今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

联交易的总金额

今年年初至本披露日未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江华、游达明、张利国、谭劲松对上述关联交易

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予以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具有一定必要性,符合

公平、公允、公正的原则,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八、其他

本公司主业为电力、热力等能源产业,该基金投向主要投向园区

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改造、新兴产业项目股权投资等,基

金目前储备项目不会导致同业竞争,在未来的具体投资业务中,若存

在同业竞争,将由广州开发区国资局统筹协调解决,确保基金投资的

合法、合规。如发生关联交易,将按照关联交易要求履行审批程序。

公司承诺:在参与投资或设立投资基金后的十二个月内(涉及分

期投资的,为分期投资期间及全部投资完毕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

17 / 18

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九、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18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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