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 2017-051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介绍
鉴于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对运输及原材料供应需求不断增长,中
国物流宁夏有限公司拥有可靠的运输保障及货源组织供应能力。经公
司与中国物流宁夏有限公司协商,拟由其为公司提供产品运输服务及
木浆、碳酸钙供应服务,预计 2017 年 10-12 月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物
流宁夏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2,200 万元,2017 年 1-9
月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物流宁夏有限公司累计交易金额为 0.00 元。
2、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
董事许仕清先生、田生文先生、刘岩女士、季向东先生(属于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 条规定的关联董事的第(二)种
情形)进行了回避表决,与会非关联董事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3、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拟在 2017 年 10 月-12 月与关联方中国物流宁夏有限公司发
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2,2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合同签订 截止披露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上年发生
关联人 金额或预 日已发生
易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
计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 中国物流
采购木浆、 不超过
采购原材 宁夏有限 市场原则 0 0
碳酸钙 1500 万元
料 公司
接受关联 中国物流
接受运输 不超过 700
人提供的 宁夏有限 市场原则 0 0
服务 万元
劳务 公司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与中国物流宁夏有限公司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金额为 0 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物流宁夏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砖塔村中国物流中卫物流园
法定代表人:邓玉山
注册资本:14700.00 万
成立日期:2014-03-26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货物运输代
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涉及许可的,凭相关许可经营);装卸搬运、
仓储(危险品除外)服务,货运信息咨询服务,汽车租赁;广告制作、
发布、代理;物流方案设计、咨询;贸易经纪与代理;农、林、牧产
品(专项审批除外);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煤炭及制品、纸及纸制品的批发及
零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以企业资质资格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为
准);网络商品现货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总资产 24013.92
总负债 9246.07
净资产 14767.85
营业收入 113.48
营业利润 -166.25
净利润 42.59
(二)关联关系说明:中国物流宁夏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为同一实
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
形,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中国物流宁夏有限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
力,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方间的关联交易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
行。交易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交易价格均按
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中国物流宁夏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协议将在公司董事
会批准的预计金额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正常的业务往来及经营需要,双方
的交易可以利用各自具有的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协同优势,实现优势
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交易价格参照同类产品或业务市场价格,由
双方协商并以合同的形式约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了审批决策程序,
不但能够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而且能够降低相关费
用,并有效防范风险。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及利润来源不依赖上述关
联交易,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公司不会因此
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与关联方中国物流宁夏有限公司预计
2017 年 10-12 月发生的不超过 2,200 万元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
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违
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
回避表决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公司 2017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物流宁夏有限公司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因
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公司与中国物流宁夏有限公司发
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
市场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独立董事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