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并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
状况稳健。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起
一年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
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因募集资金项目发展需要,
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程。内容及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人
民币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
府补助》的具体要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 冰 曾雪云 林凤仪
2017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