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使用部份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见
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年10月24日召开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就《关于使用部份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预计未来12个月内部分募集资金仍将会出现闲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因募集资金项目发展需
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部份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监事签名:
巩军华 余 水 徐遵善
2017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