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品种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威海广
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广泰”或“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拟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品种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52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8 月非公开发行 20,737,327 股新股,发行价格为 26.0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539,999,995.0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0,279,257.75
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对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6)第 SD04-0004 号《验
资报告》。
根据《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关于募集资金投向的安排,本
次募集资金由公司使用其中 15,000 万元对天津全华时代航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全华时代”)进行增资,将用于全华时代无人机新建项目。公司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截至 2017 年 10 月 19 日,全华时代无人机新建项目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 93,155,959.13 元,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专
开户银行 存储余额 备注
户银行账号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全华时代无人机
817810401421001293 6,369,622.03
司鲸园支行 新建项目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817982501421001049 86,786,337.10
司天津南开支行
合 计 - 93,155,959.13 -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0 月 19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实际募集 募集资金
募投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 利息收入
资金金额 余额
全华时代无人机新建项目 150,000,000.00 60,002,077.89 3,158,037.02 93,155,959.13
合 计 150,000,000.00 60,002,077.89 3,158,037.02 93,155,959.13
注:募集资金余额=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累计投入+利息收入
(二)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1、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暂无使用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产的情形。
2、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6 年 10 月 24 日,全华时代与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鲸园支行(以
下简称“威海商行鲸园支行”)签订《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 7,000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机构特约(2016)42 期理财产品,理财期限 64 天。2016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 7,0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380,493.15 元全部归还并转入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 年 1 月 5 日,全华时代与威海商行鲸园支行签订《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
书》,使用 8,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机构特约(2017)01 期”理财产品,理
财期限 81 天。2017 年 3 月 28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 8,5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641,342.47 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 年 4 月 19 日,全华时代与海通证券签订《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 财
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使用 8,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海通财理 财
宝”系列收益凭证尊享版 180 天期第 1 号理财产品,理财期限 180 天。2017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 8,5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1,820,734.30 元全部归还并转
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次增加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品种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
司拟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品种,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的投资于发行主体
为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的保本型投资产品,该投资金额不超过 7,000 万元,所购
买的产品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
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但在有效期终
止前全部收回,并且随全华时代无人机新建项目进度逐渐降低现金管理额度。详
情如下:
1、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
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其发行主体为商业银
行或证券公司,上述投资品种不适用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
—风险投资》的监管规定,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产品的
到期日早于决议的有效期。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决议有效期
自现金管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3、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 7,000 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且
随全华时代无人机新建项目进度逐渐降低现金管理额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4、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投资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投资产品的名称、
额度、期限、收益率等。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上述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本金有充分保证,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投资产品收益率也会因此受市场波动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如下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具
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产品
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公司内部决策情况
2017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范围的议案》,并经独立董事及监事会
同意,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拟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品种事宜已经其董事会审议通过,监
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将进一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公司拟增加现金管理的品种为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的保本型投资产品,相关
发行主体能提供保本承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该事宜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威海广泰本次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品种事宜
无异议,待相关事项经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可由公司着手实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品种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刘赛辉 胡 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