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7-063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投资产品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10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
事会同意,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
使用天津全华时代航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华时代”)无人机新建
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的投资于保本型投资产品,该投资
金额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所购买的产品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
要求的投资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但在有效期终止前全
部收回,并且随募投项目进度逐渐降低现金管理额度。
2017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范围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的投资产品范围,可以购买发行主体为证券公司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的额度、
期限等其他要求不变。即公司可以使用天津全华时代航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人
机新建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的投资于发行主体为证券
公司和商业银行的保本型投资产品,该投资金额不超过 7,000 万元,所购买的产品
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
超过十二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但在有效期终止前全部
收回,并且随全华时代无人机新建项目进度逐渐降低现金管理额度。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52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8 月非公开发行 20,737,327 股新股,发行价格为 26.0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539,999,995.0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0,279,257.75 元。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6)第 SD04-0004 号《验资报告》。
根据《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关于募集资金投向的安排,本
次募集资金由公司使用其中 15,000 万元对全华时代进行增资,将用于全华时代无
人机新建项目,公司对该部分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截至2017年10月19日,全华时代无人机新建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募集资
金余额合计为93,155,959.13元,余额明细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明细表
单位:元
开 户 银 行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备注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
817810401421001293 6,369,622.03
限公司鲸园支行
全华时代无人机新
建项目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
817982501421001049 86,786,337.10
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
合 计 - 93,155,959.13 -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0 月 19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实际募集资金金
募投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 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余额
额
全华时代无人机
150,000,000.00 60,002,077.89 3,158,037.02 93,155,959.13
新建项目
合计 150,000,000 60,002,077.89 3,158,037.02 93,155,959.13
注:存储余额=募集资金余额+利息收入。
(二)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1、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暂无利用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2、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6 年 10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
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天
津全华时代航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人机新建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时
机、阶段性的投资于保本型投资产品,该投资金额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所
购买的产品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在决议有效期
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但在有效期终止前全部收回,并且随募投项目进度逐
渐降低现金管理额度。
2016 年 10 月 24 日,全华时代与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鲸园支行(以
下简称“威海商行鲸园支行”)签订《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 7,000 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机构特约(2016)42 期理财产品,理财期限 64 天。2016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 7,0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380,493.15 元全部归还并
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 年 1 月 4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决定增加使用全华时代无人机
新建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 2,000 万元,选择适当时机、阶段
性的投资于保本型投资产品,合计现金管理额度 9,000 万元。
2017 年 1 月 5 日,全华时代与威海商行鲸园支行签订《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
书》,使用 8,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机构特约(2017)01 期”理财产品,
理财期限 81 天。2017 年 3 月 28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 8,5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641,342.47 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范围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的投资产品范围,可以购买发行主体为证券公司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的额度、
期限等其他要求不变。
2017 年 4 月 19 日,全华时代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海通证券“一海
通财理 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使用 8,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
海通财理 财宝”系列收益凭证尊享版 180 天期第 1 号理财产品,理财期限 180
天。2017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 8,5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1,820,734.30
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
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范围,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的投资于
发行主体为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的保本型投资产品,该投资金额不超过 7,000 万
元,所购买的产品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单个投
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但在
有效期终止前全部收回,并且随全华时代无人机新建项目进度逐渐降低现金管理
额度。详情如下:
1、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
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其发行主体为商业银
行或证券公司,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
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产品的到期日
早于决议的有效期。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决议有效期
自现金管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3、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 7,000 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且
随全华时代无人机新建项目进度逐渐降低现金管理额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4、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投资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投资产品的名称、
额度、期限、收益率等。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上述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本金有充分保证,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投资产品收益率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①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具
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③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产品
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公司内部决策情况
2017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范围的议案》,并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
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为: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及控制投资风险的前
提下,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范围,投资于收益率更高的投资产
品,能够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同时公司进行现金管
理的投资金额及审批权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现金管理的范围、期限、归口管理部门的确
定及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落实能够降低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的投资产品范围,并按规定履行相应地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以
外其他金融机构的,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发表意见为: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
管理的投资产品范围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能够进一
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收益;公司购买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和证券
公司的投资产品的投资金额及审批权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监事会可以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
的检查。本次会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未
发现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额度。
3、保荐机构关于此事项的专项意见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拟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品种事宜已经其董事会审议通过,监
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将进一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公司拟增加现金管理的品种为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的保本型投资产品,相关
发行主体能提供保本承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该事宜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威海广泰本次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品种事宜
无异议,待相关事项经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可由公司着手实施。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出具《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
产品范围的核查意见》和《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闲
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范围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