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17-070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10月23日在公司综合楼305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项
洪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
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7-072)详见同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向工
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2017 年 9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向符合授
权条件的 35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35 万股,相关授予登记工作已完成。根
据以上事项,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需作相应修订。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对本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
改。根据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
审议。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3)
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经修订的《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