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0-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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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7-085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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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许雷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陈多佳 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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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903,852,750.22 1,259,734,854.97 51.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28,240,350.89 578,118,777.38 112.45%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97,601,160.29 9.97% 615,328,165.82 15.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889,710.14 53.10% 60,659,693.36 673.50%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8,274,165.12 73.55% 26,702,742.70 341.4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94,683.79 104.9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76 17.33% 0.1397 598.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76 17.33% 0.1397 598.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3% -0.29% 7.54% 6.1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592.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684,990.41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8,257,189.7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79,578.33

减:所得税影响额 6,071,579.4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9,636.43

合计 33,956,950.66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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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5,965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新力达电

境内非国有法人 46.42% 233,824,717 41,666,640 质押 233,136,640

子集团有限公司

质押 16,788,448

许伟明 境内自然人 7.06% 35,576,896

冻结 2,000,000

沈培今 境内自然人 6.57% 33,083,300 33,083,300 质押 33,083,300

西藏博启彰驰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7% 19,000,000 19,000,000 质押 19,000,000

资有限公司

江西伟宸信息技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7% 10,416,660 10,416,660 质押 10,416,660

术有限公司

李桂珍 境内自然人 0.31% 1,560,000

罗健 境内自然人 0.20% 989,456

明清 境内自然人 0.18% 900,000

赵伟敏 境内自然人 0.18% 900,000

邹伟 境内自然人 0.17% 880,6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92,158,077 人民币普通股 192,158,077

许伟明 35,576,896 人民币普通股 35,576,896

李桂珍 1,5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60,000

罗健 989,456 人民币普通股 989,456

明清 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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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伟敏 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

邹伟 880,600 人民币普通股 880,600

陈清松 612,995 人民币普通股 612,995

深圳市前海博势基金管理有限公

593,063 人民币普通股 593,063

司-博势荣华 1 期私募基金

张全 570,052 人民币普通股 570,052

1、许伟明先生持有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80%股份,持有江西伟宸信息技术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有限公司 80%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江西伟宸

说明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2、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或《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1、前 10 名股东中,公司股东罗健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539,856 股,

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449,6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89,456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股。2、前 10 名无限售股东中,公司股东张全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0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570,052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70,052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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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科目名称 期末余额/本报告 期初余额/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735,363,070.65 99,515,961.16 638.94% 主要系公司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及向

银行借款取得的现金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 17,406,914.31 11,126,217.55 56.45% 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客户支付的承

兑汇票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 150,289,080.66 221,875,969.38 -32.26% 主要系公司收到前期应收款所致;

应收保理款 404,400,000.00 258,000,000.00 56.74% 主要系本期保理业务规模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4,212,736.27 2,351,723.54 79.13% 主要系本期支付保证金及备用金增

加所致;

预付账款 53,208,547.54 84,272,355.05 -36.86% 主要系公司因本期采购预付款减少

及核销前期预付货款所致;

应付票据 0.00 5,072,849.20 -100.00% 主要系公司本期采用票据方式支付

的采购货款减少所致;

预收账款 5,893,398.11 22,324,978.41 -73.60% 主要系上期预收关联方惠州市彩玉

微晶新材有限公司货款所致;

应付职工薪 3,616,607.40 6,598,098.29 -45.19% 主要系本期支付上期计提职工工资、

酬 奖金及福利费所致;

其他应付款 3,815,783.13 15,606,747.68 -75.55% 主要系偿还上期非关联单位往来款

项所致;

股本 503,766,600.00 399,600,000.00 26.07% 主要系公司本期定向增发募集资金

增加股本所致;

资本公积 565,107,888.32 79,812,608.17 608.04% 主要系公司本期定向增发募集资金

增加资本公积所致;

财务费用 24,285,815.75 8,518,885.93 185.08% 主要系公司本期因生产经营需要取

得的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 121,903.93 -91,195.51 233.67% 主要系转让富源科技部分股权产生

的投资收益所致;

营业外收入 40,064,543.50 2,981,500.01 1243.77% 主要系本期收到投资公司富源集团

业绩补偿款所致;

净利润 63,028,781.64 7,813,177.60 706.70% 主要系随着公司本期主营业务收入

增长增加净利润及收到投资公司业

绩补偿款所致;

经营活动产 7,394,683.79 -150,846,402.22 104.90% 主要系公司本期加快存货周转及收

生的现金流 回前期应收款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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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 7,573,889.15 -1,639,348.42 562.01% 主要系取得转让富源科技部分股权

生的现金流 的转让款项所致;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 628,078,824.74 166,977,058.92 276.15% 主要系公司本期完成定向增发取得

生的现金流 募集资金款所致;

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 642,974,801.54 14,491,106.34 4337.03% 主要系受上述三项因素综合影响所

等价物净增 致;

加额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7年5月22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28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4,166,600股新股。2017年6月26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募集到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立信验字[2017]第ZI10627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6月23日止,新亚制程本次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416.6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5.76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616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17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8,829,616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166,600

元。”2017年6月30日,公司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2017年7

月1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情况详见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股份事项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广东富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源科技”)6180万股(占富源科技总股本10.28%)以单价4.66元/股,总价28,798.8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已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交易系统将持有的富源科技1,675,000股以均价4.66元/股转让给新力达集团,转让后公司仍持有富源科技60,125,000股。

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完成后续的股份转让事宜。

3、关于诉讼进展事项

(1)公司诉梁志敏、朱小清、深圳市多利工贸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

公司就与梁志敏、朱小清及多利工贸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于2015年8月13日正式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要求被告一梁志敏、被告二朱小清根据与我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书》及《股权转让意向书补充说明》继续履行股

权转让义务,要求多利工贸公司仅保留其厂房资产,其他资产负债剥离干净,账目调整清晰。

公司于2017年9月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下发的一审《民事判决书》((2015)深罗法民二初字第5840号)。

(2)公司诉梁志敏、朱小清、林育粦、曾沛璇、吴锡亮及第三人多利工贸公司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

因梁志敏和朱小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并企图通过以转让多利工贸股权给恶意第三方的方式来逃避其义务,公司于2017

年3月24日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确认被告之间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公司于2017年9月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下发的一审《民事判决书》((2017)粤0303民初8214号)。

上述两个案件判决结果均仅为一审判决,公司已于规定时间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2017年9月11日获

得其正式受理,关于上述案件的详细情况及具体判决结果详见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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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515.15% 至 561.06%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6,699 至 7,199

间(万元)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089

1、公司积极拓展业务规模,不断完善业务格局,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和提高

综合配套服务能力,实现营业收入和利润的较快增长;2、公司加大自主产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品的研发投入和市场推广,提高产品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持续优化产品

结构,改善公司经营毛利率;3、收到投资公司业绩补偿款。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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