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2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7
年 10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
议由董事长谭帼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贷款金额为 2000 万元人民币。同意董事长谭帼英女士为上述业务提供个人连带
责任保证。授权谭帼英女士为公司有权签字人,有权代表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签署与本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法
律文书。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
司的孙公司宝兴县华锋储能材料有限公司购置土地及建筑物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的孙公司宝兴县华锋储能材料有限公司购置土地以及地上附着
物,用于新建生产基地,交易金额约人民币 650 万元。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
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