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7-065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鉴于国家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
15 号)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印发,准则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要求在所
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 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06】3 号文件中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 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5 号文件的
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上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准则要
求进行调整。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
15 号)文件的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
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
收支。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
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上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
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准则要求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损益,不涉及
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该调整
对 2017 年 1-9 月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累 计 影 响 为 :“ 其 他 收 益 ” 科 目 增 加
2,168,609.35 元,“营业外收入”科目减少 2,168,609.35 元。该会计政策变更
对公司 2017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2017 年 1-9 月及以前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局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进行的合
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备查文件
1.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