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17-035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广东嘉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德丰公司”)
担保金额: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德丰公司本次人民币 1.8 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德丰公司因经营需要,拟向交通银行广州中环支
行申请开发贷款,以在建工程或房产为抵押物,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前,公司就
该笔贷款为嘉德丰公司提供人民币 1.8 亿元的阶段性担保。
融资主要条件如下:
1、债权人:交通银行广州中环支行;
2、规模:人民币 1.8 亿元;
3、期限:2 年;
4、贷款利率: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 30%;
5、资金用途:项目开发;
6、抵押物:在建工程或房产。
(二)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17 年度授权对外担保
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审议并决策授
权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
策程序。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本次担保在股
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广东嘉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三)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开发区永和大道 108 号
(四)法定代表人:罗晓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 86,360,000.00 元整
(六)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其管理、策划: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室
内装饰及设计(持有效资质证经营);建筑工程技术服务(涉及专项审批的持有
效批准文件经营)及其信息咨询;批发和零售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
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持有效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与公司的关系:嘉德丰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八)被担保人的财务情况: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嘉德丰公司资产总
额为人民币 138,371.85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56,225.08 万元;2017 年 1-6 月
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 44,578.68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8,476.87 万元。以上数
据经公允价值调整,未经审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嘉德丰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24,086.14 万元,
净资产为人民币 15,198.06 万元;2016 年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 72,524.69 万元,
净利润为人民币 9,794.45 万元。以上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人: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广东嘉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范围
交通银行广州中环支行向嘉德丰公司提供的开发贷款 1.8 亿元,以及预计
产生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在嘉德丰公
司办妥在建工程或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前提供阶段性担保。
(四)担保期限
担保的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借款提前到期的,担保期间为
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是为满足嘉德丰公司经营资金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对其担保的风险是可控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
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担保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
2、此次对外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经营需要,作为独立董事,同意此次担保
事项。此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嘉德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担保义务实际发生后,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36.8 亿元(均为对公司全
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经审计的 2016 年末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142.76%。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7 年度授权对外担保总额
度 26 亿元,其中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授权额度为 10 亿元,对非全资子公司的担
保授权额度为 16 亿元。截止目前,公司已使用对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6 亿
元,已使用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1.5 亿元。本次拟使用 1.8 亿元对全资子公
司的担保额度,使用后的 2017 年对外担保授权额度为 16.7 亿元,其中对全资子
公司的担保授权额度为 6.7 亿元,对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授权额度为 10 亿元。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