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股份:关于继续由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0-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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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7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由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

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贷款,贷款

期限1年,由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南通”)为

上述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鉴于上述担保即将到期,公司于2017年10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由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因经

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续贷人民币2亿元,贷款期

限1年,利率按中国进出口银行规定执行,继续由全资子公司长青南通为上述贷

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

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及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月4日

住所:扬州市江都经济开发区三江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于国权

注册资本:359,486,180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农药、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

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

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

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公路货物运输(限分支机构经营)。

(2)担保人名称:江苏长青南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9月6日

住所: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海滨三路

法定代表人:赵河

注册资本:577,800,000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农药生产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与担保人的关系:公司为长青南通的母公司,公司持有长青南

通100%的股份。

3、被担保人及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1)被担保人: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398,952.18 389,239.97

负债总额 104,882.04 89,610.9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72,000.00 53,600.00

净资产总额 294,070.14 299,629.06

项目 2016 年度 2017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83,282.14 152,975.99

利润总额 18,131.20 19,239.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264.59 16,381.12

(2)担保人: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93,919.74 93,493.45

负债总额 16,965.67 11,887.8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2,000.00 4,600.00

净资产总额 76,954.07 81,605.59

项目 2016 年度 2017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42,099.88 32,736.17

利润总额 5,870.50 5,379.95

净利润 5,098.55 4,649.1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

2、被担保人: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人: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金额:人民币2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签订续保担保协议,担保协议内容在上述额度内以

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

件。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2亿元,全部为全资子

公司为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3%。鉴于本次担保为到

期贷款的续保,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仍为2亿元,全部

为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3%,不存在逾

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和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申请续贷人民币2亿元,

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经营情况

和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有充分的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有效控制范围之内。长

青南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长青南通在现有的担保额

度内继续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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