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7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由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
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贷款,贷款
期限1年,由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南通”)为
上述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鉴于上述担保即将到期,公司于2017年10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由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因经
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续贷人民币2亿元,贷款期
限1年,利率按中国进出口银行规定执行,继续由全资子公司长青南通为上述贷
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
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及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月4日
住所:扬州市江都经济开发区三江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于国权
注册资本:359,486,180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农药、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
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
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
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公路货物运输(限分支机构经营)。
(2)担保人名称:江苏长青南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9月6日
住所: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海滨三路
法定代表人:赵河
注册资本:577,800,000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农药生产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与担保人的关系:公司为长青南通的母公司,公司持有长青南
通100%的股份。
3、被担保人及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1)被担保人: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398,952.18 389,239.97
负债总额 104,882.04 89,610.9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72,000.00 53,600.00
净资产总额 294,070.14 299,629.06
项目 2016 年度 2017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83,282.14 152,975.99
利润总额 18,131.20 19,239.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264.59 16,381.12
(2)担保人: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93,919.74 93,493.45
负债总额 16,965.67 11,887.8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2,000.00 4,600.00
净资产总额 76,954.07 81,605.59
项目 2016 年度 2017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42,099.88 32,736.17
利润总额 5,870.50 5,379.95
净利润 5,098.55 4,649.1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
2、被担保人: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人: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金额:人民币2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签订续保担保协议,担保协议内容在上述额度内以
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
件。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2亿元,全部为全资子
公司为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3%。鉴于本次担保为到
期贷款的续保,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仍为2亿元,全部
为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3%,不存在逾
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和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申请续贷人民币2亿元,
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经营情况
和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有充分的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有效控制范围之内。长
青南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长青南通在现有的担保额
度内继续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