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源石油”或“公司”)董事会就公
司通过境外子公司 Tong Petrotech Inc.(以下简称“TPI”)在美国德克萨斯州申请设
立注册资本为 1 美元的新设公司;API Holdings, LLC 股东 TPI、Tong Well Service,
LLC(以下简称“TWS”)、Ronnie Anderson、Donnie Anderson、Justin Anderson 以
其持有的 API 合计 100%股权向新设公司出资;随后,Cutters Group Management Inc.
(以下简称“CGM”)股东 PetroNet INC.、TPI、Ronnie Anderson、Donnie Anderson、
Justin Anderson、Gary Cain、Kent Brown 以其持有的 CGM 合计 100%股份向新设公
司出资;出资完成后,通源石油通过 TPI 和 TWS 共计持有新设公司 55.26%股权,
并通过新设公司持有 CGM 控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公司董事会对于本
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特此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说明
1、 2017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7-051),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7 月 20 日开始停牌。
2、 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3、 停牌期间,公司确定了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并按照重组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
告书(草案)》及需要提交的其他法律文件。
4、 2017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对本次交易
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5、 2017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
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6、 2017 年 10 月 19 日,Tong Petrotech Inc.、Tong Well Service, LLC 与 PetroNet
INC.、Ronnie Anderson、Donnie Anderson、Justin Anderson、Gary Cain、Kent Brown
及 The Wireline Group, LLC 签 署 了 《 合 并 协 议 》( Agreement and Plan of
Consolidation)。
综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
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
程序完整、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就本次交易事宜拟提交相关的法律文件,公司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文件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