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田集团: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0-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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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7-075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范志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屈才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5,234,119,920.78 15,845,241,845.57 -3.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410,741,091.11 6,104,881,344.80 5.01%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493,078,323.49 47.80% 8,674,213,924.96 38.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7,743,403.75 24.68% 383,131,513.00 28.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68,343,450.24 26.56% 376,036,195.93 28.04%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7,169,257.69 -71.81% 155,968,008.06 145.3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22.22% 0.25 31.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22.22% 0.25 31.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1% 0.35% 6.07% 1.0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其中包含处置两家子公司深圳市广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82,884.60 田软装投资有限公司及长春广田装

饰有限公司损失 982,659.55 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2,976,592.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500,619.78

减:所得税影响额 2,005,148.9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358,390.81

合计 7,095,317.0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26,059 0

(人)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状态

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9.71% 610,395,398 质押 220,680,000

叶远西 境外自然人 12.49% 192,000,000

深圳前海复星瑞哲恒嘉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72% 180,245,132 180,245,132

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3.12% 48,000,000 质押 34,800,000

西藏益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4% 36,049,025 36,049,025 质押 33,88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2.07% 31,835,50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1% 20,088,868

陈龙 境内自然人 1.07% 16,458,717

乔海诚 境内自然人 0.92% 14,144,957

袁瑜 境内自然人 0.90% 13,869,744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10,395,398 人民币普通股 610,395,398

叶远西 19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2,000,000

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8,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8,00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1,835,500 人民币普通股 31,835,50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20,088,868 人民币普通股 20,088,868

陈龙 16,458,717 人民币普通股 16,458,717

乔海诚 14,144,957 人民币普通股 14,144,957

袁瑜 13,869,744 人民币普通股 13,869,744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12,999,204 人民币普通股 12,999,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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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赖虹羽 10,776,488 人民币普通股 10,776,488

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远西控制;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叶远东为叶远西之兄。除以上情况外,公司

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1)公司控股股东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393,395,398

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17,00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610,395,398 股。(2)公司股东陈龙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客户信用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6,458,717 股,实际合计持有 16,458,717 股。(4)公司股

说明(如有) 东乔海诚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4,144,957 股,实际合计持有 14,144,957 股。(3)公司股东袁瑜通过普通证券账

户持有 1,500 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3,868,244 股,实际合

计持有 13,869,744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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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减(%) 主要变动原因

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和筹资活动获取的

货币资金 2,045,338,506.12 1,554,951,949.83 31.54%

净现金流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主营业务增长,预付材料款

预付账款净额 255,067,489.18 193,356,074.24 31.92%

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工程项目增加,押金及保证

其他应收款净额 403,385,037.96 244,448,068.41 65.02%

金增加所致。

主要系即将到期的工程金融项目增加所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88,000,000.00 138,000,000.00 181.16%

致。

主要系本期公司认购资产证券化产品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额 657,099,947.27 228,060,000.00 188.13%

进一步加大了对工程金融的投入所致。

主要系本公司之子公司成都市广田华南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改变房产用途,将自

投资性房地产净额 4,027,243.22 16,510,237.59 -75.61%

有出租房产转为自用并正在装修在在建

工程项目列示所致。

主要系本公司之子公司成都市广田华南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自有出租房产转自用

在建工程净额 44,452,336.20 11,522,570.12 285.78%

装修和深圳市广田方特幕墙科技有限公

司增加厂房建设投入所致。

主要系公司增加对智能家居产品的研发

开发支出 28,513,623.46 15,380,040.23 85.39%

投入所致。

主要系本期收回部分工程金融项目投资

其他非流动资产 313,100,000.00 810,000,000.00 -61.35%

款项所致。

短期借款 1,225,000,000.00 867,000,000.00 41.29% 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 420,897,131.65 250,911,018.94 67.75% 主要系本期公司新开工项目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29,450,690.14 44,988,410.81 -34.54% 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计提年终奖所致。

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度计提的公司债券

应付利息 31,179,032.95 49,152,647.26 -36.57%

利息所致。

主要系本期退回供应商保证金及其他往

其他应付款 169,578,273.29 314,236,836.27 -46.03%

来减少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 572,400.00 542,226,553.97 -99.89% 主要系本公司偿付超短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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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主要为本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所

库存股 572,400.00 38,966,280.00 -98.53%

致。

利润表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增减(%) 主要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8,674,213,924.96 6,276,095,696.32 38.21% 主要系订单增加带来的业务提升所致。

营业成本 7,679,456,348.37 5,352,998,657.25 43.46% 主要系业务量增长所致。

主要系上年营改增政策调整影响及本期

税金及附加 23,404,103.40 17,107,290.95 36.81%

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主要系业务拓展和引进人才相关工资薪

销售费用 161,481,258.66 122,493,140.16 31.83%

金费用、业务费用、广宣费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51,677,674.43 132,528,321.60 -61.01% 主要系本期加强了项目收款力度所致。

主要系本期开展工程金融业务获取的投

投资收益 7,484,323.09 -8,562,272.48 187.41%

资收益所致。

营业外收入 12,976,817.05 6,096,480.86 112.86% 主要系本期获得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 2,500,619.78 838,715.85 198.15% 主要系本期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增减(%) 主要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55,968,008.06 -344,082,143.99 145.33% 主要为项目资金管控加强所致。

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主要系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收回投资并

-87,198,611.70 -193,547,495.93 54.95%

净额 取得投资收益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主要为本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筹资金

512,416,119.40 -941,259,339.49 154.44%

净额 额13.8亿元所致。

注:本期指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上期指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2014年3月3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4年4月15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成都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为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最高额人民币1.2亿元贷

款提供一般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各授信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担保范

围为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同时,科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科创制药

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中药厂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泰福建材有限公司、何俊明、张燕、何质恒、张敏、卢军为中金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最高额人民币1.2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四川科创制药集团有限公

司、四川科创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华佛国际医院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何俊明、张燕、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

大海川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5年4月18日,上述贷款到期后,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尚未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归还1.2亿元贷款。2017

年2月,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对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科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科创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中药厂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泰福建材有限公司、何俊明、张燕、何质恒、张敏、卢军、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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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共11名当事人作为共同被告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由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都分行偿还本金119,999,778.74 元以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等(自2015年1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截止2017年2

月20日已产生利息2,987,706.22元、罚息26,363,979.38元、复利3,468,718.95元),以上所有欠付利息、罚息、复利共计

32,820,404.55 元;同时请求判令其他10位被告对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7年6月,公司收

到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传票、起诉状副本等材料。对此,公司积极组织各方商讨、应对,并向四川省

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要求将本案移送至广东省深圳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2017年7月28日四川省高级人

民法院出具了(2017)川民初18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管辖权异议。公司不服上述裁定,并于2017年8月21日向最高人民

法院提起上诉。截至目前,该案件尚未进入一审审理程序。

2、2016年4月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广融工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融基金”)与成都天湖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湖”)、成都诚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诚兴”)以及陈开湖签订《合作协议》,约定

由成都天湖向广融基金借款1.5亿元(其中第一期借款7,380万元),用于成都天湖的项目工程施工。2016年6月2日,广融基

金委托广融担保通过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河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向成都天湖提供借款7,380万元。2016年11月8

日,因成都天湖未按约定进行抵押登记且借款到期后不按期还本付息,广融基金向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要求成都天湖偿还前述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并要求成都诚兴、陈开湖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同时,广融基金申请对

成都天湖投资有限公司以及担保人成都诚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财产保全。

2016年12月1日,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将财产保全申请转递给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与四川省成都市新

都区人民法院,该两家法院于2016年12月2日分别做出民事裁定,查封成都天湖新都国用(2013)第80号、第81号、第82号

土地使用权,成都西部(医药)贸易中心项目B地块第二号楼B区预售房的未售房屋,成都西部(医药)贸易中心项目C区、

D区在建项目,以及担保人成都诚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价值2,200.00万元的财产。2017年7月19日,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出具《裁决书》,裁决成都天湖投资有限公司偿付借款、利息、罚息以及本次诉讼导致的费用,成都诚兴、陈开湖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该裁决为终局裁决。2017年8月9日,公司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8月16日,成都市中

级人民法院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立案执行本案。截至目前,本案尚处于强制执行阶段。

3、2014年1月21日,广融基金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广融基金委托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向

青岛磐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磐龙”)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同日,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与青岛磐龙签署《人

民币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约定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向青岛磐龙发放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期限为六个月。为确保青岛

磐龙偿还贷款,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与青岛磐龙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于2014年1月22日就青岛磐龙名下位于青岛平度市青

岛路96号的土地办理了抵押登记。上述贷款于2014年7月21日到期,青岛磐龙未按约定偿还该笔贷款。

2014年11月18日,中信银行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青岛磐龙偿还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请求对

本次贷款抵押物享有抵押权、处置权;同时由青岛磐龙承担相应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公司作为第三人参与了本案。2014

年12月1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2014)深福法民二初字第83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扣押或冻结青岛磐

龙名下财产,并于2014年12月15日查封了青岛磐龙名下土地及银行账户。2015年5月19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2014)

深福法民二初字第83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青岛磐龙向中信银行偿还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利等,

同时中信银行有权对青岛磐龙名下已办理抵押登记的土地使用权以折价、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2015年8月3

日,福田法院受理出具(2015)深福法字第08576号受理通知书,该案件正式进行执行程序。2017年5月14日,福田区法院发

布拟拍卖涉案抵押土地评估结果的公告。截至目前,本案正在强制执行阶段。

4、经2017年8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

12.5亿元。2017年9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

理通知书》(171800号)。目前,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800

号),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反馈意见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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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于2017年10月18日披露了《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之反馈意见回复》(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回复”),并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5、其他重要事项如下: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福建省双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广田建设

(www.cninfo.com.cn)《关于控股孙公司福建省

工程有限公司)与深圳深九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签署建 2017 年 08 月 03 日

双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 917,008,459.24 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告号:2017-052)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20.00% 至 50.00%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48,326.63 至 60,408.29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0,272.19

公司不断加强营销团队力量和业务开拓力度,订单和业绩均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有所增长;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进

行增资扩股,预计第四季度产生较大投资收益。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8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主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新业务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深交

2017 年 07 月 10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所互动易”中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17-013)。

主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新业务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深交

2017 年 07 月 1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所互动易”中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17-014)。

主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新业务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深交

2017 年 09 月 12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所互动易”中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17-015)。

主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新业务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深交

2017 年 09 月 2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所互动易”中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17-016)。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范志全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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