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4 证券简称:凌霄泵业 公告编号:2017-45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召开
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454.85
万元置换先期(截止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2,454.8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85 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1,937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9.11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56,386.0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693.92 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50,692.15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出具的天衡验字[2017]0009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使公司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出具的《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17)01360 号),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已经累
计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 12,454.85 万元。公司现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454.85
万元置换先期(截止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已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人民币 12,454.8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至 2017
募集资金
年 8 月 31 日 拟置换金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承诺投资
自筹资金已 额
金额
投入金额
不锈钢离心泵扩建
1 17,231.78 17,231.78 3,382.36 3,382.36
项目
年产 60 万台塑料卫
2 14,343.20 14,343.20 4,506.66 4,506.66
浴泵扩建项目
年产 100 万台潜水
3 泵及清水泵扩建项 9,104.15 9,104.15 918.05 918.05
目
技术中心建设与信
4 息管理系统升级项 4,967.16 4967.12 3,110.96 3,110.96
目
营销网络升级及建
5 5,045.90 5,045.90 536.82 536.82
设项目
总计 50,692.19 50,692.15 12,454.85 12,454.85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
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有关规定予以
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投资需求,则资金缺口
将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方式予以解决;若此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的
投资需求,则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用于其他项目。”
为使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出具的《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
专项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17)01360 号),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公司
募投项目已经累计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 12,454.85 万元。
三、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454.85 万元置换先期(截止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2,454.85 万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
要求。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
触,置换时间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也未超过 6 个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454.85 万元置换先期(截止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2,454.85 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2017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
已经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2、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
益的需要。3、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454.85 万元置换
先期(截止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2,454.85 万
元。
(四)会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报告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出具的《广东凌
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17)01360 号)
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
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鉴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
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的约定;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17)01360 号);
5、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