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 2017-58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任。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确保募集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
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一年。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9 月 30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南
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临 2017-55)。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2017 年 10 月 17 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
下简称“浦发银行长沙分行”)签订《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 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 2017 年 JG1666 期
2. 币种:人民币
3.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4. 理财产品投资范围: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
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同时银行通过主动
性管理和运用结构简单、风险较低的相关金融工具来提高该产品的收益率。
5. 认购金额:人民币 1.8 亿元
6. 投资期限:2017 年 10 月 18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2 日
7. 产品预期收益率:4.45%/年
8. 投资兑付日:兑付日为产品到期日当天或在浦发银行长沙分行行使提前
终止权时的提前终止日当天,如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为非工作日,则兑付日
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到期日与实际存款本金和收益兑付日之间的期间不计付利
息。
9.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10. 关联关系:公司与浦发银行长沙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产品风险提示
1. 期限风险:由于本产品的实际期限无法事先确定,且浦发银行长沙分行
有权单方行使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前终止等),一旦浦发银行长
沙分行选择了行使本合同中所订明的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则公司必须遵照履行。
2. 市场风险: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
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本产品收益
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 延迟兑付风险:在发生申请赎回及/或本合同约定的收益分配时,如遇不
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公司面临产品延迟兑付的风
险。
4.流动性风险:公司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公司在本合同产品到期日(浦
发银行长沙分行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合同的,提前终止日被视为产品到期
日)前无法取用存款本金及收益。
5. 再投资风险:浦发银行长沙分行可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交易期内行使
提前终止权,导致产品实际期限短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本产品提前终止,
则公司将无法实现期初约定的全部产品收益。
6. 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根据本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产品的相
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
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无法及时了解本产品的信息,并由此影响公司投资决策,因
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公司自行承担。
7. 不可抗力风险:如果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
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
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
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1.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投资
活动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2. 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审计部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
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
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
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 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
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
况(不含本次)如下:
2017 年 1 月 19 日,公司与浦发银行长沙分行签订《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
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保证收益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购买了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 JG902 期”理财产品,
投资期限:2017 年 1 月 20 日至 2017 年 4 月 20 日,产品预期收益率:3.6%/年。
该笔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到期,取得理财收益 269,800 元。
2017 年 1 月 22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中信银行
理财产品总协议(适用于机构客户)》、《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周期 35 天理财产品
说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购买了中信银行“中信理财之共赢
保本周期 35 天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投资期限:2017 年 1 月 23 日至 2017 年 2
月 26 日,产品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3.65%/年。该笔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2 月
26 日到期,取得理财收益 69,800 元。
2017 年 3 月 17 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结构
性存款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在光大银行开展人民币结构
性存款业务,投资期限:2017 年 3 月 17 日至 2017 年 6 月 17 日,到期支取利率:
3.85%/年。该笔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6 月 17 日到期,取得理财收益 192,000 元。
2017 年 4 月 13 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签订《结构性存款合同》
(编号:2017101044048),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3,000 万元在光大银行开展人民
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投资期限:2017 年 4 月 13 日至 2017 年 7 月 13 日,到期支
取利率:4.0%/年。该笔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到期,取得理财收益
2,301,916.67 元。
2017 年 6 月 22 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签订《结构性存款合同》
(编号:2017101044880),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在光大银行开展人民币
结构性存款业务,投资期限:2017 年 6 月 22 日至 2017 年 7 月 22 日,到期支取
利率:4.3%/年。该笔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7 月 22 日到期,取得理财收益 108,250
元。
2017 年 7 月 25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窑岭支行(以下简称
“交通银行长沙窑岭支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62 天”理财
产品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3,000 万元购买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
增利 62 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2017 年 7 月 26 日至 2017 年 9 月 26 日,产
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10%/年。该笔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到期,取得理
财收益 1,601,808.22 元。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与浦发银行长沙分行签订的《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