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 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17-068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董事韩雪松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
会议由董事长陈秀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是临时
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的议案》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陈秀峰先生、陈良先生、韩雪松先生、王昌红先生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将于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从 2017 年 11 月 4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
2、同意将上述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的议案》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居学成先生、吴锋先生、贾华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将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后从 2017 年 11 月 4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
2、同意将上述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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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4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
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
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董事会中兼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刘守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但仍将继续在
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刘守贵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
票 320,000 股,任期届满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做
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刘守贵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事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周俊祥先生、王文广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
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周俊祥先生、王文广先生在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
项。
刘守贵先生、周俊祥先生、王文广先生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
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三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
表示衷心感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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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将由 4 万元人民币/年(税前)调整为 8 万元人民币/年(税
前),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所发生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
用仍由公司承担。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其他非独立董事根据其
在公司的具体职位和履职情况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2、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项的独立意见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的《独
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 14:30 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
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5.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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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秀峰,男,出生于 1966 年 11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工学
学士。深圳市第五届人大代表,深圳市新材料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市高分子行业
协会副会长,深圳市青年企业家联合会常务副会长。1988 年 11 月至 1990 年 12 月任深
圳海上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部经理;1991 年 1 月至 1997 年 8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信贷部外汇部业务主管,1997 年 9 月至 1998 年 7 月在日本北
陆先端大学院进修应用电子技术;1998 年 8 月至 2003 年 7 月任深圳市融事发投资有限
公司董事长;2003 年 8 月至 2006 年 2 月任公司监事;2006 年 2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公
司执行董事;2007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6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
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50,308,5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26.2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之一,与公司另一实际控制人及控股
股东、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陈良先生为兄弟关系。陈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陈良,男,出生于 1964 年 6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在北京大学深圳研
究生研修班、中国人民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研修班学习。1987 年 9 月至 1995 年 7 月任成
都建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西南片区经理;1995 年 8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四川三
星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销售部副总经理;2003 年 9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公司总经理;
2007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总经理。陈良先生现持有公司股票 10,061,6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24%),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之一,与公司另一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陈秀
峰先生为兄弟关系。陈良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
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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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韩雪松,男,出生于 1969 年 1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韩先生
于 1998 年 4 月至 2001 年 7 月在深圳市华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1 年 7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业务董事,2008 年 1 月至今任深圳市东方富
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合伙人,2008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韩先生目
前在深圳江浩电子有限公司、海南丰兴精密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纽迪瑞科技开发有
限公司、深圳市哲扬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和时代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瑞升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精诚达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新一代复合材料有限公
司、深圳市科纳能薄膜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担任董事。韩先生目前持有公司 股票
857,160 股;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目前持有公司股票 10,874,9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66%),为韩先生任职的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旗下基金;韩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韩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王昌红,男,出生于 1970 年 1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本科
学历。1993 年 7 月至 2011 年 10 月历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局广东公司财
务管理部会计、经理等;2011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王先生现持有公司股票
16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居学成,男, 1970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学博士,高级工程
师,深圳市新材料行业协会执行会长。居先生自 1991 年至 2006 年期间历任上海科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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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射线所讲师,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研发中心主任,广东长园电缆附件有
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深圳市三益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旭生三益科技有限
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06 年 8 月至今任深圳市旭生三益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
理;2010 年 7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深港产学研基地研究合作部部长;2011 年 2 月至今任
深圳市人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2 年 8 月至今任深圳环境材料研发与检测公共服务
平台主任;2013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副教授;2016 年 9 月至今任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院长助理;2016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居先生目前兼任深
圳市骏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深圳市未名北科环境材料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深圳市前海四海新材料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
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北大深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居先
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吴锋,男,出生于 1951 年 6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硕士。吴先生自
1982 年 1 月至今在北京理工大学任职,历任讲师、系副主任、副教授、副院长、院学
术委员会主任、院教授委员会主任等职务,现为北京理工大学杰出教授、能源与环境材
料学科首席教授、博士生导师;吴先生长期从事新能源材料、环境材料和绿色二次电池
等方面的研究与产业化开发,主持和承担过多项国家重大和重点研究项目,并连续三期
被国家科技部聘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973)计划绿色二次电池项目首席科学家。吴先
生还是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兼任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战
略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同时兼任惠州亿纬锂能股
份有限公司、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深圳市电科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先生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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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华章,男, 196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贾先生于 1992 年毕
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会计)博士学位。1981 年至 1985 年任职铁道部大桥工程
局第三桥梁工程处会计员;1987 年至 1989 年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会系讲师;1992
年至 1993 年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讲师;1993 年至 2001 年历任深圳市长江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联超隆视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 年 11 月至今创办深圳
市九博投资有限公司并担任执行董事;2009 年 3 月至今任湖北九博置业有限公司董事
长;2010 年 7 月至今任深圳天一嘉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9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
锦兴丰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7 年 1 月至今任深圳市天一恒业投资开发有限
公司董事长。贾先生在财务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曾获深圳市
财局、会计学会颁发的突出贡献奖。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2010 年 12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就贾先生及其配偶内幕交易新太科技股票行为作出了处以罚款的《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除此之外,贾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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