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 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17-070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 14:30 时召
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7 年 11 月 3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2 日-2017 年 11 月 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3 日 上午
9:30-11:30 , 下 午 1:00-3:00;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 日 15:00 至 2017
年 11 月 3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五)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10 月 2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1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包括如下子议案:
1.01 选举陈秀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从 2017 年 11 月 4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止;
1.02 选举陈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从 2017 年 11 月 4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止;
1.03 选举韩雪松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从 2017 年 11 月 4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止;
1.04 选举王昌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从 2017 年 11 月 4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止。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包括如下子议案:
2.01 选举居学成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从 2017 年 11 月 4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止;
2.02 选举吴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从 2017 年 11 月 4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止;
2.03 选举贾华章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从 2017 年 11 月 4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止。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请见与本通知
同日公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独
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
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
2
案》,包括如下子议案:
3.01 选举潘锦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从 2017 年 11 月 4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止;
3.02 选举谢洪波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从 2017 年 11 月 4 日起
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止。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与本通知同日公告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决议公告》。
以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选举分别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第
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7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 人,应选 4 人;独立董事候选人
3 人,应选 3 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2 人,应选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
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将由 4 万元人民币/年(税前)调整为 8 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所发生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仍由
公司承担。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其他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
的具体职位和履职情况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5. 审议《关于确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职工代表监事的津贴标准为每人 3 万元/年(税前),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股东代表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10 月 18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提案编码
表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3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
1.00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应选 4 人
1.01 选举陈秀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任期从 2017 年 11 月 4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止
1.02 选举陈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任期从 2017 年 11 月 4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止
1.03 选举韩雪松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任期从 2017 年 11 月 4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止
1.04 选举王昌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任期从 2017 年 11 月 4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止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
2.00 应选 3 人
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2.01 选举居学成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任期从 2017 年 11 月 4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止
2.02 选举吴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 √
期从 2017 年 11 月 4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止
2.03 选举贾华章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任期从 2017 年 11 月 4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止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股
3.00 应选 2 人
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3.01 选举潘锦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
事,任期从 2017 年 11 月 4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止
3.02 选举谢洪波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
事,任期从 2017 年 11 月 4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止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5.00 关于确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4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
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釆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7 年 11 月 2 日下午 16:30
之前送达或传真(0755-21383902 )到公司。
3. 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 登记方法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 2。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釆取
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
小时到会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其他事宜
1. 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秦梅
联系电话:0755-21383902
传真:0755-21383902
电子邮箱:zqb@senior798.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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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会议费用情况: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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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
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股票投票代码:365568;投票简称:星源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
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
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 1 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 1 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表 1 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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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
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
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
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 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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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
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
1.00 应选 4 人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选举陈秀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
1.01 立董事,任期从 2017 年 11 月 4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止
选举陈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
1.02 董事,任期从 2017 年 11 月 4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止
选举韩雪松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
1.03 立董事,任期从 2017 年 11 月 4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止
选举王昌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
1.04 立董事,任期从 2017 年 11 月 4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止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 应选 3 人
2.00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选举居学成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
2.01 董事,任期从 2017 年 11 月 4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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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吴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
2.02 事,任期从 2017 年 11 月 4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止
选举贾华章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
2.03 董事,任期从 2017 年 11 月 4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止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 应选 2 人
3.00
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选举潘锦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 √
3.01 表监事,任期从 2017 年 11 月 4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止
选举谢洪波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 √
3.02 代表监事,任期从 2017 年 11 月 4 日起
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止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5.00 关于确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注: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
填上“√”;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
人数的乘积)为限进行投票;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
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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