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2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及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95 号
文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985,101,000 元。详见公
司于 2017 年 09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召开二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保荐机
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明细如下: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1 浙商银行绍兴上虞支行营业部 3371020210120100096226
2 浦发银行上虞支行 85070078801200000049
3 绍兴银行上虞支行 2002823312000012
4 绍兴银行上虞支行 2002823312000025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
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将在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后及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