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0-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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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7-60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 8 名,公司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

加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

率和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购买低风险、

短期(不超1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增加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补

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原董事杨裕钊先生已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辞去了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为保证公司董事会

正常运营,经征询意见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后,公司董事会拟补选周

启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补选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

事会提请召开 2017 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同意定于 2017 年 11 月 7 日召开 2017 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17 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以下无正文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7 日

附:候选人个人简历

周启超,男,1980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先后在香港合基集团、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

共事务总监、媒介总监、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等职务,2017 年 7 月、8 月起分别

在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

周启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邓氏家族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周启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

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启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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