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于2017年10月17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
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经讨论后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
短期(不超 1年)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增加自有闲
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
二、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本次补选的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
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其候选资格已经征
询意见并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我们一致同意补选周启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 2017 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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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光锐 黄洪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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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海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