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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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上午 11 时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院北辰时代大厦 18 层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
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有效表决票 3 票,其中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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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
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有效表决票 3 票,其中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核实<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
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
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
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有效表决票 3 票,其中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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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有效表决票 3 票,其中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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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17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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