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
证监会《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聘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 同意董事会聘任孙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 孙原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
件,未发现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情形,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所能了解的情况,本人认为孙原先生的
工作经历、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能够满足所受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独立董事:
赵 强 安连锁 曾 鸣
2017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