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7-086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以
电话、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星期二)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由公司董事长顾燕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上海延华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参股公司上海延华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延华大数据”)及其所有其他股东周玲玲、乐金、王婧雯、
上海欧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豪投资”)、胡黎明、杨
俊芳、马国英和王爱华签订《关于上海延华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之增
资协议》和《<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763.56万元
对延华大数据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延华大数据注册资本将由
900万元增至1,139.24万元,资本公积增加524.32万元,公司将持有
延华大数据34.04%的股权,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本次对延华大数据增资扩股是基于公司的战略投资目的,不属于
风险投资。因胡黎明先生为公司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同时也是延
华大数据的股东、欧豪投资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延华大数据股东周玲玲、乐金、
王靖雯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合计持有延华大数据增资扩股后
48.06%的股份,且本次增资后新一届董事会中,周玲玲和王靖雯委派
的董事将占延华大数据董事会席位50%以上;关于延华大数据经营发
展的重大事项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时充分保持一致,若达不成一致
意见,以周玲玲的意见行使表决权,周玲玲为延华大数据的实际控制
人。因此,本次对外投资暨增资扩股后,延华大数据为公司的参股公
司,不计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价格公允,遵循了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增资扩股延华大数据,一方面,将与公司“区域医疗信息化
平台”业务进行整合,能够进一步补充并提高公司整体医疗服务的水
平。另一方面,将有利于公司整合技术、资源和市场力量,深度挖掘
数据中心、云计算服务等新兴产业业务服务能力,重点发展优势区域
的大数据、云计算业务,进一步增强公司“智慧城市全生命周期”的
服务能力,共同打造城市居民的健康生活,通过云计算、大数据和信
息服务平台的研发、应用和推广,为公司的市场开拓注入新的动力。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延华大数
据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于 2017 年 10 月 14 日
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8 日